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作用、多做贡献的积极性,鼓励离退休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增添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七.一前继续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老有所为”先进党员:从离退休党员中评选,每个支部推荐名额:3名。
2.先进党务工作者:从离退休各支部书记或委员中产生,名额:每个支部推荐1名。
3.“老有所为”先进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交叉推荐。
二、先进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并积极引导支部其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自觉维护学校和谐环境。
2.关心老同志的思想、生活、健康等情况,积极参与离退休干部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充分发挥自己特长和专业优势,继续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积极参加并组织老同志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和效果。
重点推荐本年度社会贡献比较突出、利用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继续发挥余热的党员同志;连续三年获评离退休干部党委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今年被推荐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不再申报。
三、评选表彰程序
1.各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党支部认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要通过一定方式在本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离退休干部党委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通报表彰及奖励。
四、申报时间要求
6月11日前以各支部为单位将参评党员的推荐登记表报送党委(登记表中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联系人:杨德成,电话:6672715
五、表彰奖励
七.一前夕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附件:“老有所为”先进党员申报表和先进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离退休干部党委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