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前期,各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对本单位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规范清理。5月25日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对前期规范清理工作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凡应规范未规范、该清理未清理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清理,27日前一律规范清理到位。

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在审批或审核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时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请将上述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处科级领导干部。退(离)休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清理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完成,其他领导干部由各单位负责完成。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完成规范清理“回头看”工作。规范清理“回头看”情况,请于27日前书面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