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年11月02日 00:00 所属栏目:规章制度
一、非本校离退人员不得使用室内健身器材。
二、爱护室内设施、器材,初次使用要在专人辅导下使用。
三、严格按器材使用规定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器材能够正常使用。
四、使用器材时要互相关照,自觉遵守活动时间,多人需要活动时每人一次活动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以便大家都有活动的机会。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吸烟及乱扔杂物。
六、不大声喧哗,不带儿童进入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