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7日 00:00 所属栏目:规章制度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委的决议,负责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总结报告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提交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处行政领导互相配合,协助做好处行政和群众团体及群众组织的工作。
六、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的考察和考核工作,搞好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及统战工作。
七、认真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