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报名者应是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健康老人。特殊情况经处同意可带一名亲属陪同。有医嘱不能进行外出参观者,不得报名参加。报名后如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2天告知处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费用。外出参观考察所需费用,视处内活动经费确定,一般采取个人出资和离退休公用经费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家属随同参观考察费用自理。
三、管理。参观考察期间,必须服从处内工作人员和旅行社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1、按指定的车辆和座位乘车。
2、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参观考察,保证任何人不单独行动,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乘车。
3、参观考察期间一般不准私自探亲访友,特殊情况下需探亲访友者,要向处内随队工作人员请假,要保证自身安全、保证按时返回。
4、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钱物及证件,贵重物品按规定保管。
5、参观考察途中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四、参观考察时,要视自身身体状况,带好必备的药品和生活必须品,带好老年证和身份证。